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网传秦皇岛3岁女童怡馨家园被拐 警方:虚假信息

2014-02-11 08:51:46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杨琦)“求帮忙扩散,今日上午,一名3岁女童在秦皇岛开发区怡馨家园小区附近被拐,有知情者请告之,大人都急疯了……”近日,记者在微信中收到这样一条被转发的求助信息,经查,其竟是已在全国各地流传多时的虚假信息。

    这则信息的全文为:“寻人启事:13969597919请求帮忙扩散。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秦皇岛经济开发区怡馨家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了,小女孩能准确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现大人都急疯了,有知情者请告之,万分感谢!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联系人郑春蓉13969597919,如果看一眼懒得转的冷漠的人也请求你伸出手指按3秒。看到就转转吧,我们都会有孩子!”

    2月10日,记者拨打“联系人郑春蓉”的手机号13969597919,可这个电话已经停机,经查,该号码为山东聊城的手机号,而秦皇岛市并没有名为“怡馨家园”的小区。记者随后通过网络进行搜索,发现这则求助信息自去年7月已经在全国各地频频流传,内容基本一致,只是将地址进行了变换,已有媒体及公安机关确认其为虚假信息。

    据秦皇岛市公安局民警介绍,这条虚假信息并没有在秦皇岛大范围流传,只是个别不知情的网友进行零星散布。市民如收到类似求助性的案件类信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核实求证,切勿随意进行转发散布,以免造成社会恐慌,甚至触犯法律。 据了解,如在明知是虚假信息,为了引起社会轰动而故意转发,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虚假信息的原创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造成严重后果,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还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莎】
分享到
更多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

实用资讯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4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