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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警方破获假冒记者网络水军案

2018-12-24 17:08:17 来源:河北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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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冒充记者,利用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发布虚假信息,或对社会热点和敏感新闻进行炒作,误导舆论为己谋利,成为了网络世界的一颗毒瘤。这类不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企事业单位、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生活,更破坏了新闻行业秩序、伤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2018年5月,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下,根据线索,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利用违规搭建的新闻网站,以负面新闻报道相要挟的敲诈勒索案件。

假记者搭建非法网站

持假证进行非法采访

今年年初,吴中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冒充记者身份,敲诈其钱财,苏州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敲诈勒索线索全力展开侦查。

经过近三个月的侦查,警方先后将许某、易某、都某等三人抓获归案。该案中,该三人长期使用所谓“香港记者”的身份,以虚假的“中国社会新闻社”名义,开办非法境外新闻网站“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肆意从事新闻采编、发布工作,并以此为筹码谋取非法利益。

(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网页)

经查明,许某等人自2010年以来,以每张工本费仅几块钱的代价,私自伪造记者证,并持假记者证对外开展新闻采访工作,警方在其租用的办公场所内现场缴获假记者证20余本,空白记者证50余本。

(许某找广告公司制作的假记者证)

据办案民警介绍,许某等人在进行非法采访活动时,如被采访人要求其出示采访证件,他们都会用这些假记者证来搪塞;在受到质疑时,许某等人反而大声呵斥对方故意阻挠采访,以此蒙混过关。

片面报道恶意传播

向商家索要合作费

在查明的一起案件中,许某接到一个投诉某医疗美容机构的举报电话,举报者自称该机构收费不合理。许某遂带着易某来到该机构,自称“中国社会新闻社”记者,要求负责人就举报内容进行解释。随后,许某根据“采访”内容,通过“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进行了“报道”。

发现该报道后,该医疗美容机构负责人认为报道失实,全然一面之词,便联系许某,要求澄清并撤稿。许某便带都某,约该医疗美容机构负责人在某饭店见面。

林某是该医疗美容机构公关部门负责人,当时他来到饭店与许某等人见面。林某介绍,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了初步的合作协议,许某将该报道从“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撤下,该医疗美容机构向许某提供的账户里支付了三万元人民币。

(合作协议样本)

该医疗美容机构虽然也曾对许某等人的记者身份产生过疑问,但并没有到权威部门去查证,出于“花钱消灾”的心态,还是选择息事宁人。

而经警方查明,所谓的“中国社会新闻社”与“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都是许某等人用来作案的工具。

(用繁体字制作的单位牌匾)

长期以来,许某以“中国社会新闻社”记者的身份进行公开活。经查,2018年3月,也就是上述案例过后,许某才在香港正式注册了“中国社会新闻社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并未履行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新闻采访的相关手续,其使用的采访证件,都是自行印制的。而“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是“中国社会新闻社”的门户网站,其服务器设在香港。

自2012年以来,许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违规搭建的新闻网站,以负面新闻报道相要挟等手段,对相关单位实施敲诈勒索。

团伙作案分工明确

监督为由实为牟利

该案中,许某创办“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后,又陆续招募文字编辑易某,网站技术管理都某,后来许某也给易某、都某印制了记者证,让两人一同参与“采访”和“报道”。

在“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的醒目位置,设有联系电话、邮箱,以此作为投诉接收方式;许某等人还通过互联网搜集信息,从中筛选出有利可图的作案线索。

确定目标后,许某一般会亲自上门,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法制监督”等名义采访当事人,并留下自己的名片或者联系方式;“采访”结束后,他便让易某等人将炮制的“新闻报道”发布于“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利用被采访人急于消除负面影响或防止事态扩大的心理,让自己变为主动方,随后暗示对方可以成为网站理事成员或广告合作人,就可以此停止负面报道,并以“理事费”、“合作费”等方式进行牟利。

(许某处查获的部分已签订合同)

(许某处查获的部分合作单位发票底联)

目前许某、易某、都某等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水军”案件,主要危害如下:

01

破坏网络秩序

“网络水军”常常充当“捧人推手”和“网络打手”两个身份,将时下的新闻热点和网民情绪结合起来,通过“借势”和“造势”达到营销目的。“网络水军”往往是只要给钱,客户提供什么样的内容都发。一些内容敏感的帖子价格还要翻倍,高利润让他们趋之若鹜。

02

扰乱市场秩序

“网络水军”带有强烈的“网络黑社会”性质,容易侵蚀网络正能量、破坏网络正常生态,往往造成正义网民不敢发声。他们帮助不良商家,发布不实信息损害对手的商业信誉与声誉,或者为客户做虚假宣传,依靠短期内大量网络水军的参与,为雇主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对受害方则造成重大损失。

03

侵犯合法权益

“网络水军”普遍从事编造虚假事实、诽谤攻击、非法推广等违法行为,对公民人身、隐私、财产权利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声誉造成严重危害。

04

影响社会稳定

网络水军为达目的,散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影响舆论,更有甚者散布谣言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人心恐慌。

在本案中,许某冒用记者身份,片面报道、断章取义、敲诈勒索,不但令自己身陷囹圄,更是伤害了群众心中新闻媒体的公信力。随着自媒体的发展,传统网络水军的作案方式也有了新的变化,主要包括:

01

作案手段隐蔽,手法隐晦。

一些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为规避打击,将涉案网站搭建在境外,使用虚假身份办理银行卡、支付宝、财付通、4G网卡,作案手法专业,已形成集假网站制作、假身份销售、假银行卡账号办理于一体的非法产业链条。

02

冒用新闻媒体名义,借助虚假新闻网站进行炒作。

犯罪团伙通过网上搜索企事业单位负面信息,发布或威胁发布负面帖文炒作,形成舆论压力,实施敲诈勒索活动。虚假新闻网站往往被冠以“法制”、“中国”、“中华”等字眼来制造影响力。

03

真假记者勾结串联相互作案。

真记者主要是借助其记者身份与受害单位接触,假记者主要从事目标选择、炒作等非接触性工作,不直接索要钱财,而是通过“报刊费”、“广告宣传费”、“会员理事费”等名义变相实施敲诈勒索。

在此警方提示

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要提高警惕

不给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

要自觉遵守和维护网上秩序

善于甄别网络水军违法犯罪行为

如有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苏州公安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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