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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人利用网络散播“出人命”谣言,结果……

2019-01-04 18:08:48 来源:河北网信管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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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日前,唐山丰南警方查处一起利用网络散播谣言案,发布者已被行政拘留。

2018年12月21日上午, 丰南区公安局黄各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某网络视频平台发布“丰碱公路出人命啦”的谣言视频,而且点击量突破1.8万次。视频显示的内容是黄各庄镇依法开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现场,而且现场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这条谣言视频的播出,正值辖区生态环境深度治理期间,影响极坏。黄各庄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对某网络视频平台持续关注,在该区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大力支持下确定嫌疑人为黄各庄镇某村村民王某某,遂将其传唤到所进行询问。

经调查,2018年12月20日,王某某使用手机拍摄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员工作视频,在没有了解事实的情况下,为增加点击率、粉丝量,自己编造不实消息,并配有"丰碱公路出人命"的明显字眼上传至某网络视频平台,其视频点击记录高达1.8万次,造成的社会影响很坏。王某某对利用网络散发谣言的事实供认不讳,其现已被行政拘留。

王某某对违法行为悔恨不已,表示今后将以此为戒,并告诫身边的人不能为所欲为,遵纪守法、规矩做人才是人生正道。

来源:唐山发布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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