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公交站台50米范围内停车将罚款1000元”的消息在网络上流传,经过多方求证发现,此消息属于谣言,北京市对在公交站台附近停车的行为,按照违法停车处理,处罚200元不计分。
谣言内容称:“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大家注意了哦!并提出一项新的电子警察方式——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指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记者联系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称从未听说此违法行为有“罚款1000元”的处罚措施,同时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相关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有规定,如果无法确定,可参照具体的条例规定,切勿盲目听信网络传言。
随后,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公交系统没有执法权,也没有“移动公交电子警察”这一项措施,公交车前的监控主要是负责保证公交安全。
记者调查发现,深圳市对于在违法停车路段,有处罚1000元的规定。深圳市罗湖交通执队值班室负责人告诉记者,除《道路交通安全法》之外,深圳有自己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于深圳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主要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此条例中对于某些特定路段违法停车,存在处罚1000元的惩罚措施,其中包括人行道、单向车道、消防车道、防盲路段、小区路门口等路段。